关于病虫测报的资料共享与信息安全
来源: 类别:行业资讯 更新时间:2014-7-8 阅读2080次
各级国家植物保护组织和转发技术人员多年来积累的历史遥测数据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和共享。通过利用这些资料,可以对病虫害发生变化规律进行研究,总结提出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方法,提高监测预报水平。资料的共享还助于提高重大病虫的监测预警能力和早期的预见性,不同地区之间通过了解异地,尤其是病虫害发生基地、病菌策源地、害虫发生源头的发生信息,以分析判断外来菌源、虫源对当地病虫害发生的影响,提高当地病虫预测的预见性。
当前测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有多年观测资料的基层植保站和测报技术人员缺乏数据处理的技术、人员和病虫测报灯仪器设备,而拥有大量仪器设备、人才和数据处理能力的大学等研究机构缺乏系统的测报历史资料。如果两方面合作,往往是以大学为代表的研究机构拿到数据后,处理形成论文等成果,在成果共享方面出现严重不平等。好的情况是,他们在发表论文时给提供资料的人员挂个名,不好的连个致谢都没有。造成植保机构和测报技术人员不愿将测报资料拿出来共享,很多资料表册历经多年,仍然被锁在柜子里。对于需要共享多点资料,对大区迁飞性害虫和流行性病害进行规律和测报技术的研究来讲,资料共享的难度更大。难怪有的专家发出“测报资料的共享程度有多大,测报技术研究的路就能走多远”的慨叹!为此,为加快测报技术进步,建议今后两方面应该加强共赢合作方式的探讨,在协商的前提下,科研单位在获取有关资料时应当给植保机构和测报技术人员一定补偿,植保机构和测报技术人员应该提供更加全面系统的历史观测数据;在合作成果方面应该平等共享,按贡献和投入的大小分享成果及合作收益。
近年来我国植物保护水平显著提高,对重大病虫害的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就病虫害造成的损失而言,以粮食作物为例,目前,每年全国因各类病虫草鼠害造成的粮食产量实际损失一般不到5%;就某一重大病虫而言,其造成的实际损失所占比例更低,例如,即使在小麦条锈病、稻飞虱等重大病虫害暴发的年份,其单独造成的产量损失也不到当年某种作物总产的2%。例如,2005年年全国稻飞虱特大发生,其实际造成稻谷损失18.8亿kg,不足当年全年稻谷产量的1%。
一般疾病和害虫的数据都是在过去的几年中,即使在那些日子里最新的,也属于季度预测使用数据信息,和一般技术合作仅限于疾病和害虫的一个或两个对象,由一个或两种病虫害发生推测年度粮食产量丰欠的可信度显然不是太高。根据《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每年农业生产情况、粮食产量、病虫害造成的损失本身就是依法统计和公布的范围。